新闻中心
反 腐 倡 廉
第32期(总第173期)
把遵规守纪内化为
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把懂规矩、守规矩作为衡量一个干部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准。进入新时代踏上新征程,必须进一步加强规矩教育,强化党员干部规矩意识,真正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只有用纪律和规矩把全党凝聚成一块坚硬的钢铁,才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强化纪律教育,把党章党规党纪、纪检监察法规制度作为必修课,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全面系统学习掌握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不断强化纪法意识、纪法思维,切实把遵规守纪内化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第一,重规矩、讲规矩,是中华民族日用而不觉的价值观念。“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在五千多年文明中,中华民族历来重视讲规矩、守规矩,在衣食住行中,规矩可谓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已经渗透到每一位中国人的血脉之中。在社会治理层面,“礼治”与“法治”作为中国古代的两种治理方式,都非常强调规矩的重要作用,并且对中华民族规矩的形成及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比如,《礼记》中认为“礼之于正国也,犹衡之于轻重也,绳墨之于曲直也,规矩之于方圆也”;《管子》中则强调,“法律政令者,吏民规矩绳墨也。夫矩不正,不可以求方;绳不信,不可以求直。”可见,不论是强调“德礼为政教之本”的礼治,还是强调“刑罚为政教之用”的法治,从根本上来说,都要通过一种有形或无形的规矩来发挥作用。
第二,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保障。没有规矩不成其为政党,更不成其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提出“把依规治党当作管党治党基本方式”重大论断,将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党章党规党纪对于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具有刚性约束力,在管党治党中具有基础性、关键性地位,既是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基本遵循,也是党员干部必须认真学习执行的行为守则。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增强学习运用党章党规党纪的自觉性坚定性,切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任务,严格遵守相关纪律要求,加强对执行党章党规党纪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全党树牢纪律意识、规矩意识。
第三,党员干部要自觉做到守纪律、讲规矩。党的纪律和规矩,不论是成文的还是不成文的,党员干部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把党章党规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常存敬畏之心、紧绷规矩之弦。要有敬畏之心。我们常讲,心有所畏,方能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敬畏纪律法律,自觉学习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弄清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守住做人、做事、用权的红线。要加强党性修养。党员干部的清正廉明,从根本上讲不能完全靠外部约束,而要依靠坚定的自觉自律,只有拧紧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总开关,持续提高思想觉悟、精神境界,常掸心灵灰尘,常清思想垃圾,才能发自内心地尊崇规矩、遵守规矩。要秉持大道为公。我们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除了最广大人民的利益,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守纪律、讲规矩,说到底是为了确保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以党的事业为念,以国家和民族前途为念,切实把权力用到为党分忧、为民谋利上。
刑法修正案(十二)草案将提请二次审议
对行贿行为决不纵容
12月22日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记者会上获悉,即将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刑法修正案(十二)草案(二次审议稿),拟进一步完善行贿罪从重处罚情形,对原规定进一步修改整合,准确、妥善划定从重处罚情形。
“党的二十大强调‘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行贿人不择手段‘围猎’党员干部是当前腐败增量仍有发生的重要原因,对行贿行为决不能纵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臧铁伟说,长期以来,实践中存在对行贿惩处偏弱的情况,从有关数据看,同期行贿受贿案件查处数量差距较大,“这种过于宽大、不追究行贿的情况,不利于切断贿赂犯罪因果链。”
臧铁伟介绍,系统治理行贿犯罪问题,需要进一步发挥刑法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中的重要作用。本次修改是在2015年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修改行贿犯罪的基础上对行贿犯罪的又一次重要修改,从刑法上进一步明确规定,对一些严重行贿情形加大刑事追责力度。本次修改还进一步调整、提高了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等相关贿赂犯罪的刑罚,加强犯罪惩治。
“刑法修正案(十二)通过施行后,有关方面应准确把握修法精神,加强和改进有关工作,在保持惩治受贿犯罪高压态势的同时,加大对行贿行为惩治力度,妥善把握查处行贿的政策尺度。同时,从社会面上来说,任何人都应当树立法治意识,决不能通过行贿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臧铁伟表示。
据了解,刑法修正案(十二)草案还将现行刑法第165条、第166条、第169条对国有企业等相关人员适用的非法经营同类营业、为亲友非法牟利以及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企业资产犯罪扩大到民营企业,同时立足民营企业发展中的情况和特点作出规定。
“党中央高度重视民营企业发展工作,要求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从制度和法律上把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实下来。2023年7月14日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对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的防范治理提出明确要求。这次修改刑法,目的是惩治民营企业内部人员、关键岗位人员通过各种非法手段进行的‘损企肥私’行为,加强对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的保护,进一步增强民营企业家信心,为民营企业有效预防惩治内部腐败犯罪提供法律手段。”臧铁伟介绍。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将于12月25日至29日在北京举行,审议国务院组织法修订草案、公司法修订草案、慈善法修正草案、粮食安全保障法草案、突发事件应对管理法草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等。
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党的二十大强调要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作出了具体部署。近日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次明确要求,“求真务实抓落实,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的大敌,要把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作为作风建设的重点任务,研究针对性举措,科学精准靶向整治,动真碰硬、务求实效,有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新时代新征程呼唤新气象新作风。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严厉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查处表态调门高、口号喊得响、行动不落实,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问题,开展“指尖上的形式主义”专项整治,持续为基层减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得到遏制和治理。但同时也要看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顽瘴痼疾,就像“牛皮癣”,禁而未绝、改头换面等现象时有发生。必须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决策部署,深挖根源、找准症结,精准纠治、增强实效,久久为功,让干部群众的精力真正花在干实事上。
从讲政治的高度来审视、从思想和利益根源来破解。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必须找准其思想症结,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要深刻认识到,形式主义实质是主观主义、功利主义,根源是政绩观错位、责任心缺失;官僚主义实质是封建残余思想作祟,根源是官本位思想严重、权力观扭曲。要从党性觉悟上找根源,坚持不懈用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持续加强党员干部政治教育、思想教育、党性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初心使命,践行为民服务宗旨,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不务虚功、不图虚名,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党中央精神,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保持严的基调,坚持问题导向,靶向发力持续纠治。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什么问题突出、干部群众对什么问题反映强烈,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既要根治老问题,也要关注新变种、新现象。比如,有的党员干部急功近利、盲目蛮干、热衷于“堆盆景”,“大手笔”最后成了“大败笔”;一些基层干部疲于在各类应用软件、公号上打卡、“留痕”;各种论坛过多过滥,既浪费钱又浪费时间,等等。要把握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不同地区、不同领域、不同层级的不同表现,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对违规违纪行为严肃处理,对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保持“惩”的力度、巩固“严”的氛围。
上下贯通一体纠治,确保问题真改实改改到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往往“表现在基层、根子在上面”。整治整改必须上下联动,该哪一级整改就推动哪一级整改。上级机关要经常性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听真话、察实情,及时发现政策是否变了形、走了样,有了问题从自身改起,主动整改、带头整改,坚决防止官僚主义催生形式主义,防止以形式主义反对形式主义。要凝聚各方力量,健全监督体系,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督查、网信等有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完善情况通报、线索移送、措施协同等机制,监督监管同向发力。深化以案促改促治,推动涉案地区和单位查找症结,有针对性地堵塞漏洞、完善制度,不断健全防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长效机制。
抓住优劣典型加以教育引导,纠树并举、激浊扬清。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既要敲警钟、除邪气,又要树标杆、扬正气。要用好案例活的资源,以反面案例强化警示教育,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加大通报曝光力度,运用节点通报、专题通报、案件剖析等形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汲取教训,增强敬畏之心。同时,发挥好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把新时代新征程上各地区各行业涌现出的作风优良、实绩突出、深受群众认可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报道好宣传好,大力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发扬担当作为、真抓实干、“三个务必”、“三严三实”等时代新风,激发广大党员干部以典型为榜样,不断改作风树新风,只争朝夕、真抓实干,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新征程上建功立业。
廉洁从政 干净干事
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考察时指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做好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和能力,激励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干净干事。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秉公用权才能赢得人心。广大党员干部要守住廉洁底线、敢于善于作为,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积极担当作为的精气神为党和人民履好职、尽好责。
廉洁从政、干净干事,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也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实现新的历史使命的需要。回望历史,人民之所以选择我们党,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一代代共产党人坚守为民初心、担当时代使命,秉持廉洁奉公的高尚操守,凝聚起干事创业的磅礴力量。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矛盾风险挑战之多、治国理政考验之大前所未有。任务越繁重,风险考验越严峻,越需要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党员干部要赓续红色基因、坚定理想信念,不断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自觉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以廉洁奉公、干净干事的实际行动更好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
把握干净和干事的关系,真正做到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为政清廉是干部做人做事的基本底线,廉洁自律不过关,做人就没骨气,做事就不硬气。敢于担当、勇于负责是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这次主题教育提出五个方面的具体目标,其中就包括“实干担当促进发展”“廉洁奉公树立新风”。对党员干部而言,既要守住廉洁底线,时刻警惕来自各方面的“围猎”,防止落入别人设置的“陷阱”,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又要真抓实干、务求实效,立足岗位作贡献,努力创造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实绩。
廉,重在自觉,贵在持久,难在彻底。广大党员干部要牢记清廉是福、贪欲是祸的道理,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以内无妄思保证外无妄动,自觉守住廉洁底线、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经常对照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初心使命,看清一些事情该不该做、能不能干,时刻自重自省,严守纪法规矩,任何时候都要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守得住清白。党员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要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带头廉洁自律、带头担当作为,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的头雁效应,更好促进干部清廉自守、干事创业。
党组织要从严从实加强教育管理监督,着力净化政治生态,营造廉洁从政的良好环境、干净干事的浓厚氛围。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发现干部身上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提醒帮助,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小管涌沦为大塌方。要严把廉洁关,全方位考察了解干部品行、作风、廉洁等方面的实际表现,既听其言、更观其行,既察其表、更析其里,使廉洁上不过关的人无所遁形。要不断推进廉洁文化建设,常态化开展廉洁教育、纪法教育、警示教育,大力营造廉洁氛围,涵养清风正气,推动广大党员干部从思想上正本清源、固本培元,让廉洁文化入脑入心。
坚决破除特权思想特权行为
特权是最大的不公。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坚决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党的二十大通过的党章修正案增写了“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内容。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要履行好职责使命,旗帜鲜明同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作斗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制定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开局破题,以钉钉子精神纠治“四风”,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特权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但也要看到,当前特权思想滋生的土壤和环境依旧存在,“官本位”的心态依然残存在个别干部心中,必须从深层次解决特权问题。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非朝夕可成,需对症下药、久久为功,关键是要铲除滋生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的土壤,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协同推进、一严到底。
一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要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化思想建设,督促党员干部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始终牢记党的宗旨,树牢正确的权力观,摒弃“官本位”思想。要发挥先进模范示范作用,引导党员干部学习焦裕禄、龚全珍等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殊化的先进典型,做到自觉同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作坚决斗争。
二要加大监督和惩处力度。特权来源于干部手中的权力,反对特权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管住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切实让权力不出轨、不越界、不滥用。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住“关键少数”,深化整治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腐败问题,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微腐败”,深挖背后的特权问题,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让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失去寻租空间。
三要持续推动廉洁家风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员干部要严格家教家风,既要自己以身作则,又要对亲属子女看得紧一点、管得勤一点,坚决防止他们打着自己的旗号搞特权、谋私利,坚决防止他们被“围猎”、被利用。要推动开展廉洁家风建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好廉洁家风建设责任,重家教、立家规、正家风,加强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督促其不搞特权、不谋私利,本分做人、干净做事。
筑牢领导干部拒腐防变家庭防线
党的二十大提出,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严肃查处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影响力谋私贪腐问题。领导干部的家风,不仅关系自己的家庭,而且关系党风政风。纪检监察机关要将家风建设作为一体推进“三不腐”的重要抓手,将家风建设融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局,督促领导干部守住亲情关管好身边人,筑牢拒腐防变家庭防线。
首先推动领导干部家风建设常态化。领导干部亲属利用影响力谋私贪腐,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家风不正。对此,纪检监察机关要精准处置相关问题线索,对亲缘腐败露头就打,从严查处领导干部亲属利用领导干部职权违纪违法问题,加强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等情况的常态化管理监督,督促领导干部树牢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齐家意识。持续加强警示教育,注重剖析查办案件和问题线索背后隐藏的家风问题,通过组织参观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编印制度规范及典型案例、制作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引导领导干部及其亲属自觉提升拒腐防变能力。把家风建设作为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同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结合起来,督促领导干部纯洁家风家教,引导其亲属听党话跟党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其次靠前监督扎紧制度笼子。要将反腐败防线不断前移,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尽早发现领导干部及其亲属在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和一般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提出具体要求,做到早发现、早提醒,防止“由风及腐”酿成大祸。加强对家风建设方面问题的监督检查,着重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参与经商办企业、工程招投标、行政审批、“吃空饷”等情况的摸底排查,督促领导干部如实报告相关情况,对发现问题拒不纠正的从严从重处理。建立家风问题责任追究机制,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制定亲属回避制度,将家风问题列为干部选拔任用“负面清单”,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在查办亲缘腐败案件中将涉案亲属列为共同违纪违法人员一并追究责任。
再次抓好领导干部身边人教育。筑牢家庭廉洁防线不能仅盯住领导干部,还要将其亲属纳入教育范围,引导身边人分清公与私、法与情,自觉抵制围猎,拒绝当“贪内助”“败家子”“白手套”。充分发挥正反两方面的教育引导作用,开展建设良好家风系列活动,选树优秀助廉典型,开设良好家风故事讲堂,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适时开展廉政家访,签订家属助廉承诺书,邀请领导干部家属参与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监督。组织领导干部及其亲属参观廉洁教育基地,深刻剖析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与家风不正、家教不严的内在关系,引导领导干部及其亲属为涵养向上向善社会风气贡献家庭力量。
一严到底纠治违规吃喝顽疾
今年1至10月,全国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9721起,其中违规吃喝问题10781起,占比13.5%,印证违规吃喝问题顽固复杂、禁而未绝。近日,山西、海南等地公开通报违规吃喝问题典型案例,多地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释放坚持全面从严、一严到底,坚决防止违规吃喝歪风反弹回潮的鲜明信号。
吃喝问题绝非小事小节,关系到党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经过“十年磨一剑”的持续努力,纠治违规吃喝取得明显成效,“舌尖上的腐败”“酒桌上的应酬”得到有力遏制,党风政风焕然一新。但同时也要看到,仍有一些党员干部目无纪法、我行我素,“吃心不改”“酒瘾难除”。一些违规吃喝问题隐形变异、花样翻新,手段、方式趋于隐蔽。有的公开不吃暗地吃,转移阵地,躲到偏远的农家乐、周边的县市去吃吃喝喝;有的不吃本级吃下级、不吃公款吃老板,甚至到老板家里吃喝;有的热衷于拉关系、织圈子,借提拔搞“欢送宴”“庆功酒”,甚至在党校培训期间违规吃喝,等等。要保持定力、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坚决查处违规吃喝问题,对顶风违纪行为从严处理,对隐形变异现象加大查处力度,持续用力、久久为功。
横下一条心,坚定不移抓下去,对违规吃喝问题露头就打、寸步不让。在“四风”问题中,违规吃喝是最容易发生、最容易败坏党的形象、最容易带坏社风民风的典型问题之一。纪检监察机关要从政治上认清违规吃喝的严重危害性,精准把握所监督地区、单位违规吃喝问题的特点,抓住关键点、打好组合拳,对顶风违纪、屡教不改、情节恶劣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准确把握违规吃喝隐形变异的新动向新特点,综合运用信访、巡视巡察、媒体反映、群众举报、大数据信息等方式,着力破解“发现难”等问题,精准识破享乐奢靡“隐身衣”,让违规吃喝无所遁形。
风腐同查同治,破除违规吃喝的“局”。饭局的醉翁之意不在“饭”而在“局”,设宴款待的背后往往是精心的设局围猎,请君入席的真实目的是请君入瓮。从查处案件情况看,请托办事、利益勾兑往往是在隐蔽场所的酒局饭桌上,在酒杯的觥筹交错中完成的。要坚持一体纠治腐败和不正之风,进一步健全风腐同查的工作机制,对违规吃喝典型问题,循线深挖细查,追查关联问题,揪出潜藏的“案中案”。对于违规吃喝,既要严打组局的人,也要查处吃请的人、陪吃的人,深化运用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通报曝光等方式,把“主角”打痛、让“配角”知痛、使“看客”生畏。
系统施治、纠树并举,努力取得持久性成效。纠治违规吃喝涉及思想观念、传统习俗、制度机制等因素,要突出综合施策,把系统观念贯穿纠治工作全过程。要抓住责任这个“牛鼻子”,督促各级党组织切实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把深入治理违规吃喝问题作为纠治“四风”的重要抓手,做实做细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深化以案促改促治,推动有关地区、部门总结转化实践成果,吸收借鉴有益经验,以改革的思路健全完善公务接待、商务接待、财务管理等规定,补齐制度短板。大力培育新风正气,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抵制享乐奢靡之风,净化“社交圈”“朋友圈”“生活圈”,高度警惕“酒肉之交”背后的危害和陷阱,追求健康的生活方式。
元旦、春节临近,“四风”问题易发多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节点,强化监督执纪执法力度,对包括违规吃喝在内的“四风”顽疾严查快处,及时公开通报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管住任性用权之手
近日,湖南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副总经理陈纪明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违纪违法所得被收缴;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任性用权,自食恶果。经查,陈纪明将组织给予的“舞台”当作谋私的“平台”,将手中的权力视为私有财产,决策“一言堂”,用人“一句话”,花钱“一支笔”,霸道行权、任性用权;独断专行,公然违反“三重一大”制度规定,多次擅自决定公司经营重大事项;以权谋私,大搞权钱交易,收受巨额贿赂;恣意妄为,滥用职权,造成国家利益特别重大损失,等等。陈纪明案具有较强典型性,腐败和作风问题背后往往是任性用权,或是特权思想严重、搞特殊,或是公权私用、权钱交易,或是滥用职权、造成巨大损失,或是兼而有之。大量案例表明,党员领导干部任性用权,终将“翻车”,必然受到纪法惩处。防止权力任性,要在思想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等方面持续发力、纵深推进,紧紧盯住权力、牢牢管住权力,让权力始终沿着正确的轨道运行。
加强教育,督促引导党员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任性用权只是表和果,思想上的问题才是根和因,任性用权背后是错误的权力观作祟。要持续开展党性教育、纪法教育,让党员领导干部真正明白,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开展经常性提醒,让他们始终牢记,秉公用权不徇私、谨慎用权不任性、廉洁用权不贪婪,以思想上的清醒保证行为上的清白。
持续扎紧制度的笼子,让权力运行有边界、受控制。要科学配置权力、明晰权责清单,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规范体系,确保权力运行的全过程、各环节都有相应制度予以规范约束,决不让权力游离于制度规范之外。针对案件暴露出的制度漏洞、制度执行不力等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精准堵塞漏洞,强化制度执行,维护制度刚性,防止“破窗效应”。
着力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增强监督效能。党组织要担负起主体责任,把监督作为应尽之责、分内之事,紧盯公权力运行各个环节,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特别是要把下级“一把手”管住管好。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挥好监督专责机关作用,把监督挺在前面,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等行为严惩不贷,善于发现和查处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强化震慑。
严查“靠企吃企”
湖南省纪委监委在27家省管企业开展“靠企吃企”问题专项整治,聚焦“影子股东”、关联交易等10个方面34个具体问题强化政治监督;甘肃省纪委监委深化省属国企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助推省属国企政治生态进一步清朗健康、经营管理进一步清廉高效、干部职工进一步清正有为;广东省广州市纪委监委深化国资国企一体推进“三不腐”机制建设,归口受理、集中管理二级国企“一把手”的问题线索……近期,各地纪委监委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突出重点领域,深化整治国有企业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腐败,严查“靠企吃企”等问题,以高质量监督保障国企高质量发展。
在国企领域,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问题易发多发,必须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查。国企领域腐败的隐蔽性、复杂性、危害性强,有的国企干部使用虚构合同、虚增工程量、虚假劳务分包等多种手段,套取项目工程款占为己有;有的国企干部与私营企业主内外勾结,从中非法牟利;有的国企干部利用职务之便,指使他人以虚报冒领的方式,骗取财政资金发放的项目引荐奖励费用……综合来看,个别国企干部对发展国有经济不上心,精力却用在如何把手中的权力“变现”,肆意蚕食国有资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始终保持国企反腐高压态势,利用“室组企”“室组地”联动等方式强化办案力度,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靠企吃企”花样不断翻新,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问题的新动向新表现,紧紧抓住权钱交易这个本质特征,练就火眼金睛,提高监督执纪执法能力,加强与职能部门协同配合,打破数据壁垒、连通“信息孤岛”,以有力的监督护航国企发展。
整治“靠企吃企”问题,还要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整治行业性腐败的沉疴积弊,切实净化国企政治生态。要聚焦国企领域案件的特点,通过个案深度剖析、类案共性分析,找准权力运行、体制机制等方面存在的短板,推动案发单位及相关部门及时查缺补漏,扎牢制度笼子。加强对“一把手”监督,通过明察暗访、个别约谈等方式,掌握国企政治生态,完善国企领导人员的廉政档案,提高监督的精准度。做实分层分类警示教育,用“身边案”警醒“身边人”,让处分、判决“一张纸”变成纪法教育“一堂课”,推动国企营造风清气正良好环境。
构建谈话督责闭环
“今天的谈话让我感受到如履薄冰的紧迫感,对指出的作风建设、清廉建设方面的问题,我们照单全收,立行立改,我将做好表率,把全局的队伍带好……”近日,在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纪委监委会议室,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叶军超和新任区信访局局长李贲开展了一场红脸出汗、推心置腹的谈话。
这是路桥区纪委监委推行“任前谈、常态谈、重点谈、专题谈”四项政治谈话督责机制的一个缩影。
“将‘一把手’履新作为监督切入点是我们坚持关口前移,提升监督质效的一项有力举措。”该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区制定出台构建“五责”闭环体系,深化“一把手”监督的实施意见,建立明权晰责、抄告压责、谈话督责、督查促责、多维评责体系,细化为16项28条工作措施,形成多级联动、齐抓共管的监督格局,有力推进“一把手”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
为防止“一把手”谈话时“深受震动”、谈话后“纹丝不动”,该区纪委监委对日常监督、巡视巡察、审查调查、信访举报等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梳理汇总,形成廉情清单,向单位“一把手”和分管区领导“双抄告”,并建立完善问题整改促进、评估、验收、销号等机制,形成监督闭环。“廉情双抄告制度有效落实分管区领导对单位‘一把手’、区主要领导对区领导班子‘双监督’,实现‘两个责任’同向发力,也有力破解同级监督难题。”该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共向3名区领导发放抄告单,提出意见建议10条,督促整改问题10个。
“我们监督发现该同志人事档案中存在问题,建议不宜提拔为中层干部。”在路桥区委统战部研究重大人事动议时,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主动提出异议,有效地避免了干部“带病上岗”。
为预防决策“一言堂”、用人“一句话”、花钱“一支笔”等问题,该区把强化“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监督作为“督查促责”中心环节,通过建立会前告知、会中决策、会后执行、监督检查的全周期监督机制,将精准监督贯穿“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全过程,杜绝应上会未上会、临时动议、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等现象发生,以监督推动重大事项规范决策、科学决策。
今年以来,该区纪委监委通过述责述廉测评、主体责任质询、政治画像研判等多维评责措施,推动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16个。
“我们将持续紧盯‘一把手’监督命题,进一步健全完善‘五责’闭环体系,不断强化对‘一把手’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细落实、见行见效。”路桥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
所属类别:反腐倡廉
该资讯的关键词为:
0535-6222350 | 0535-6216912 |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环海路23号 |
云顶国际集团的友情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