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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倡廉(2023第23期,总第164期)

浏览次数: 日期:2023-08-16

 

反  腐  倡  廉


第23期(总第164期)

烟台海洋渔业有限公司纪检审计部编发                                                                 2023年8月16日


始终保持国资央企反腐高压态势


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消息,上半年,中管企业214人主动投案,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国资央企是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基础的重要体现,在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中肩负重要职责,在服务保障国家发展战略、防范化解重大经济金融风险中发挥重要作用。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资央企的“根”和“魂”。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持续推进国资央企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十届中央纪委保持战略定力,推动国资央企反腐败工作向纵深拓展,通过深入推进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更好服务国家战略。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将国有企业列为反腐败重点领域,强调坚决清理风险隐患大的行业性、系统性、地域性腐败,为做好国资央企正风肃纪反腐工作指明方向。

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领导下,国资央企纪检监察机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部署,狠抓办案工作,持续加大力度,加强协同配合,严肃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国资央企反腐败工作呈现多点突破、整体推进的强劲态势。

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国资央企领域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靠企吃企”、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问题依然易发多发。必须保持清醒和坚定,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查,继续集中力量消灭存量、遏制增量,不断取得突破性进展。

首先,压实党组(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国有企业党组(党委)要自觉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与纪检监察机关一道,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国有企业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要立足再监督定位,通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提出意见建议、监督推动决策落实等方式,协助国有企业党组(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做到协助不包揽、推动不代替。

其次,切实担负起纪检监察机关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中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职能范围更广、监督执纪手段更完善。要加强系统谋划、周密安排部署,重点加强对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的政治监督。在全面了解掌握企业政治生态、监督对象重要情况的基础上,把严管严治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盯住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红脸出汗,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深化系统施治、标本兼治,区分重点人员、重点领域,精准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针对案件中暴露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违规采购、虚假贸易、政商“旋转门”、“逃逸式辞职”等突出问题,深入剖析成因,特别是制度漏洞,向企业党组(党委)提出纪检监察建议。同时,要正确运用政策策略,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准确把握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的内在统一,切实为实干者撑腰、为干事者鼓劲、为担当者担当,鼓励国资央企领导人员集中精力谋发展、勠力同心干事业,营造求真务实、风清气正的良好局面。

国资央企纪检监察机构要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严峻性复杂性,认真研判系统性、行业性、领域性问题,有的放矢监督执纪问责,继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既打好攻坚战又打赢持久战,深入推进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动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更好服务国家战略。

国企反腐多点突破纵深推进

上半年,中管企业214人主动投案,这一数据充分彰显了国资央企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带来的强烈震慑,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和相关政策的强大感召,也折射出今年以来国资央企反腐败工作多点突破、纵深推进的强劲态势。

今年被立案审查调查的国资央企管理人员数量,较往年同期有大幅提升。上半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审查调查了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李东,国务院国资委原副部长级干部骆玉林,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副书记、副总经理徐文荣3名国资央企中管干部,释放了管党治党一严到底、全面从严的强烈信号。 

国资央企纪检监察机构也集中发力,严肃查处靠企吃企、设租寻租、关联交易、内外勾结侵吞国有资产等问题。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情况看,驻国务院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参与查处了国家电投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党委副书记、副理事长夏忠;国务院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一局(董事会工作局)局长夏庆丰等多名领导干部。中国华能、中国石油、国家电网、中国一汽、中国中化等央企也参与查办了多起管理人员违纪违法问题。

一方面,国资央企“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查处比例有所提升。据了解,上半年国资央企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党组(党委)管理干部留置案件中,“一把手”占四成以上。如,中林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宋权礼,中煤地质总局原党委书记、副局长赵平,中国船舶集团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原所长陈福胜等。另一方面,国资监管、能源、电力、汽车、企业金融等领域反腐败实现多点突破。中国大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张志刚,国家电网特高压事业部计划处副处长曲辉,中国华能陕西发电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李庆义等管理人员被立案。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中化、中煤集团等能源领域央企也继续保持了严查、严惩、严治高压态势。

以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祛除滋生在国资央企健康肌体上的腐败毒瘤,有利于进一步维护国有资本安全、保障国资央企持续健康发展。

值得关注的是,今年初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印发《关于深化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以来,国资央企强化工作部署,积极推进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整治。国资委党委研究制定《国资委党委深化涉粮中央企业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从强化党的全面领导、强化业务监管、强化智慧粮库建设、强化监督问责等方面,明确19项具体举措。上半年,包括中粮集团中谷承德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谢维维在内的一批涉粮中央企业高管被查处,释放了持续深入推进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整治的强烈信号。

在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查的同时,充分发挥案件警示教育作用,让干部重视、警醒、知止,最大限度教育人、转化人、挽救人,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今年3月起,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分批次对所联系国资央企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发布。发布的信息中,既有中管干部,也有央企下属企业管理人员,充分表明全面从严治党,国资央企不能例外,管党治党不留死角和空白。同时,通过案件警示、纪法教育、澄清正名等多种手段,教育引导有关人员相信组织、依靠组织,认清形势、迷途知返,积极主动投案。

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将深化整治国有企业领域腐败列入今年重点工作。上半年,二十届中央第一轮巡视对30家中管企业党组开展常规巡视。随着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形成合力,国资央企反腐败工作质效不断提升。

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通过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营造积极健康、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我们将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针对中央企业腐败易发高发领域加强调研剖析,推动国资央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为国资央企做强做优做大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有关负责同志表示。

做实做细“一把手”监督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增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实效。“一把手”岗位关键、权力集中、责任重大,其违纪违法最易产生催化、连锁反应,甚至造成系统性、塌方式腐败。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的关键环节,也是干部监督管理的重点和难点。

“一把手”而言,自上而下的监督最管用最有效。纪检监察机关要推动上级“一把手”抓好下级“一把手”,平时多过问、多提醒,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把管理和监督寓于实施领导的全过程。要准确把握接受领导”和“同级监督”的辩证关系,切实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专责,对发现“一把手”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纠正不力或者存在重要问题的,及时向上级报告,着力形成敢于监督和自觉接受监督的良好氛围。

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管理,必须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围绕权力运行轨迹,着重在提高监督精准度和贯通监督合力上下功夫。要找准监督靶心,紧盯资金决策权、政策执行权、选人用人权等廉洁风险点,重点监督“一把手”为民服务、秉公用权、廉洁自律等情况。同时要细化监督举措,通过驻点调研、专项督查等方式,多渠道、多层次掌握“一把手”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

保持高压态势从严查处“一把手”违纪违法问题。日常监督不到位,查办案件就得不到有效支撑;查办案件没有力度,监督就“不长牙”、没有威力,二者相辅相成、不可或缺。要正确处理日常监督和执纪执法的关系,既做好日常监督、抓早抓小,最大限度防止“小患酿大祸”,也要严字当头、一严到底,对“一把手”的违纪违法问题零容忍,果断查处、绝不姑息,放大警示震慑作用,为做实日常监督提供强大后盾。

“形象工程”终自毁

近日,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福建省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陈家东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此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陈家东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问题,他盲目决策新建6座驿站,建成后大多逐渐荒废;设计并建设歌剧院项目,因投资规模太大、不符合实际,最终沦为“半拉子工程”。案例表明,搞“形象工程”者反毁了自身形象,搞“政绩工程”者也没捞到所谓“政绩”,最终只能灰溜溜退场。

作秀”不“做事”,“造势”不“造福”,图的是给自己树碑、为的是给自己留名。有的干部盲目攀比、贪大求洋,甚至不惜投机取巧搞“数字政绩”“虚假政绩”,以期博眼球、赢得领导认可;有的干部热衷于搞华而不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妄图借以捞取个人政治资本……在搞建设、抓发展中,一些党员干部为了“工作表现”醉心于“工作表演”,为了快出政绩不顾群众需要和当地实际乱铺摊子、上项目等等,种种不良行为,不仅严重浪费资源、破坏环境,更会污染一方政治生态,败坏党和政府形象,损害群众的切身利益。

挖空心思“作秀造势”的背后,是一些党员干部党性不强、宗旨意识淡化、政绩观扭曲。贵州产业技术发展研究院原党委委员、副院长宗文为了短期利益,偏离“集合要素优势、节约生产成本”要求,拍板决定投资上亿元修建32万平方米新能源汽车厂房,但投入使用仅12万平方米,大部分闲置;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委原书记、一级巡视员王希静,未经可行性研究论证,要求多家国企举债投资,强行推进某建设项目,造成大量建筑空置浪费……不顾实际,盲目上马项目,结果政治资本没捞到,反换来群众差口碑。

政声人去后,民意闲谈中。无论是顺应群众期盼,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让环境更美、群众更舒心,还是着眼补齐民生保障短板,办好养老托育,托起“一老一小”幸福生活……哪里有人民需要,哪里就能做出好事实事、创造政绩业绩。追求人民群众好口碑,就要让为民解忧更有力度,谋划工作坚持深入调查研究,摸清群众的真实需求;让为民情怀更有温度,制定政策坚持倾听群众意见,顺应群众期盼;让惠民答卷更有厚度,推动落实坚持务实功、出实招、求实效,既干好当下又着眼长远,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茬接着一茬干。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党员干部要加强党性锤炼与修养,摒弃私心杂念,把为群众办了多少好事实事作为检验政绩的重要标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纪检监察机关要贯通运用各类监督力量,深入开展专项整治,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剖析反面典型,教育引导干部树牢“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担当意识,为群众谋取实实在在的福利。

找准查实问题    确保真改实改

开展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是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纪检监察系统必须抓好的重要政治任务。当前,教育整顿正处在最见决心、最见力度的关键时刻,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对存在的问题不足主动认领,主动自查,举一反三。要狠抓问题整改,找准查实问题,全面清理线索,强力推动办案,坚持实事求是、讲求政策策略,确保真改实改。

开展教育整顿,最根本的就是找准问题、解决问题。问题就是靶心,抓住问题就抓住了教育整顿的要害,整改问题就达到了教育整顿的目的。进入检视整治阶段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紧盯检视整治这个要害,在严字上下实劲见真章,全面排查纠治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推动教育整顿往深里走、往实处落。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刀刃向己开展自查自纠,把自己摆进去、把事情摆进去、把问题摆进去,真正触及灵魂、触及要害、触及痛处。要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坚持问题导向、增强问题意识,冲着问题去,向着难处攻,把情况搞清楚、把症结搞明白、把整改搞扎实,把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在全系统释放出来、传递下去。

一要把纯洁思想、纯洁组织作为突出问题来抓,切实加强政治教育、党性教育,严明法纪,坚决清除害群之马。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2023年上半年对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数据再次说明,纪检监察机关不是“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没有天然的“免疫力”。要始终保持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要认真检视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查找斗争精神、履职能力、工作作风等各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做到明确具体、见人见事,不搞避重就轻、避实就虚。要严肃认真坚决清理门户,对那些线索反映具体、指向明确、核查条件成熟的立案查处,对那些不收敛不收手、问题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彻查严处,对那些教育整顿期间欺瞒组织、顶风违纪的依规依纪依法从严处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二要聚焦突出问题、典型问题、普遍性问题,靶向发力开展专项治理,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问题就是努力方向、工作方向。推动教育整顿走深走实、取得实效,不仅要严肃认真检视问题,还要真刀真枪推进整治,确保问题真整改、改到位、出实效。要奔着问题去、对着问题改,针对普遍性、系统性、症结性问题,坚持小切口、大纵深,及时整治纪检监察权力运行的风险隐患。要明确问题清单、明确整改主体、明确整改进度,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严查严改,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整改,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解决不彻底不放手。要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通过查漏补缺、建章立制,推动思想问题与实际问题、个性问题与共性问题、显性问题与深层次问题统筹解决,建立健全严管严治长效机制。

三要坚持实事求是、讲求政策策略,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此次教育整顿明确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要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综合发挥惩治震慑、惩戒挽救、教育警醒的功效。要加强政策引导、明确政策导向,对心存侥幸、妄图蒙混过关甚至对抗组织审查调查的坚决从严查处,对主动讲清问题的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对真心悔错改错的干部,帮助他们放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要把思想政治工作做细做实做深入,因案制宜、因人施策,用心用情、入脑入心,引导干部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把问题主动向组织讲清楚。要深化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说法,使绝大多数纪检监察干部受到教育警醒、绷紧纪律之弦,真正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立足职能职责强化政治监督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专责机关,要牢牢把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紧紧围绕服务保障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找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点任务、具体路径和有力抓手,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一是聚焦重点,夯实基础,推进政治监督具体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服务保障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最根本的是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聚焦监督任务、监督内容、监督对象,以有力举措推动政治监督具体深入。聚焦“国之大者”,在监督任务上抓具体,围绕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聚焦重点领域,在监督内容上抓具体,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紧盯重大政策、重大资金、重大项目,靶向发力、精准监督,推进政治监督走深走实。聚焦“关键少数”,在监督对象上抓具体,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加强对党组织“一把手”的巡察监督,系统梳理巡察监督发现“一把手”常见问题提醒清单,为“一把手”划出履职“红线”,推动对“一把手监督走深走实。

二是靶向施治,精准施策,推进政治监督精准有效。政治监督精准化,要求精准发现问题、精准分析问题、精准反映问题、精准推动解决问题。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靶向施治,以“专”的精准打法凝聚“治”的声势合力。一要紧盯顽瘴痼疾,以专项整治锤炼干部作风。通过部署开展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问题专项整治等,重点纠治履行职责不到位、抓落实松散懈怠等作风问题。二要紧盯发展大局,以专项行动做好服务保障。扎实开展护航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着力解决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损害营商环境的作风和腐败问题。三要把准民之关切,以整治成效站稳群众立场。聚焦粮食安全、耕地保护等重大部署落实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以有力有效监督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三是抓在日常,强化保障,推进政治监督常态长效。政治监督贵在日常,要在坚持。只有把政治监督作为经常性工作,融入过程、融入日常、做在经常,才能驰而不息促进各项政策落实落地。一要坚持“全周期管理”理念。滨州市纪委监委分别建立任务清单、问题清单、评价清单,把政治监督嵌入权力运行全链条,实现政治监督流程化运作、清单化管理。二要搭建有效载体。用好政治监督活页等有效抓手,注重从政治视角审视、分析和甄别问题,精准画像,全面了解政治生态状况,及时发现和纠正政治偏差。三要整合资源力量。通过探索实施“室组地”联动监督、“纪检监察 ”模式等,实现监督力量深化融合,监督任务一体落实。

全周期管理治理“逃逸式辞职” 

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强调,突出重点领域,深化整治金融、国有企业、政法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和粮食购销等行业的腐败,坚决纠治政商“旋转门”、“逃逸式辞职”问题,坚决清理风险隐患大的行业性、系统性、地域性腐败。围绕纠治“逃逸式辞职”腐败,重庆市九龙坡区纪检监察机关探索运用“全周期管理”方式,紧盯重点人员、重点岗位、重点领域,把事前预防、事中监管、事后整治贯通起来,强化从源头到末梢的全流程、全要素、全方位管控,推动标本兼治。

一是强化“事前”管理,严防离职风险。做实教育引导,九龙坡区纪检监察机关把廉政教育和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紧密结合起来,强化宣传教育,不断增强正面引导和反面震慑效果,破除侥幸心理、纠正错误观念,督促有问题的党员干部主动说清问题。做深日常监督,重点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等“关键少数”的管理监督,做好违规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开展明察暗访,着力发现“逃逸”苗头,防止“提前筑巢”、开办影子公司等行为,截断“逃逸式辞职”退路。做精提前核查,在掌握党员干部离职意向后,纪检监察机关会同干部所在单位及组织、审计等部门,开展联合监督核查,为后续离职审批、管理监督提供客观依据。

二是强化“事中”管理,严格离职程序。严格离任审计,九龙坡区纪检监察机关围绕行使经济决策权、政策执行权、经济管理监督权和遵守廉政规定等方面情况,对离职党员干部开展审计,并结合离任单位历次审计情况,查清可能存在的个人经济或责任问题,对问题线索精准研判、及时移送,防止问题干部“马虎交账”“说走就走”。严格离职审批,探索建立党员干部离职前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制度,综合党组织及“巡纪审”等方面掌握情况,找准申请离职的真实原因,对群众反映强烈、信访反映集中的,按规定暂缓离职,及时启动审查调查程序,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并将试图“逃逸”作为重要量纪量刑情节。严格离职谈话,分领域、分职务、分年龄针对性开展廉洁教育和竞业禁止提醒谈话,将党纪国法规定讲清讲透;根据具体情况制定、送达精准到人的“禁业清单”,列明重要风险点及禁入行业,引导离职党员干部认清“期权交易”的贪腐本质,打消违规“变换赛道”的念头。

三是强化“事后”管理,严治离职贪腐。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加强对违规兼职取酬、违反禁业规定等问题的筛查,深挖背后的“逃逸”产业链和“期权腐败”,最大限度挽回国家损失;用好对行贿人联合惩戒机制,压缩“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生存空间,着力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坚持制度约束,探索建立离退休党员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对违规经商办企业等问题的核查处理;健全管理监督机制,对离职党员干部适时回访,及时纠正充当挂名顾问、站台撑场面等违规行为。坚持压实责任,强化对离职党员干部原单位和现所在党组织责任落实的监督,引导离职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和党纪意识。

 

珍惜组织的教育与挽救 

日前,广东省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黄庆辉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通报提及其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之前,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原党组书记潘志峰、南方医科大学党委原书记陈敏生等均在“双开”通报中被提及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

对组织的态度,考验着党员干部的党性。有了成绩,要感谢组织;出了问题,同样要对组织坦诚,这是对每一名党员最基本的要求。但在现实中,有的党员干部态度不端正,把组织函询当作例行公事、走走过场,认为类似问题别人也有,不用太当回事;有的是对重点问题和敏感问题避而不谈,避重就轻、“说小瞒大”,企图蒙混过关;有的则是虚构事实、对抗组织审查,甚至在组织约谈、调查过程中与相关人员串供或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凡此种种,辜负组织的信任关怀,最终丧失的是组织教育挽救的机会。

究其原因,既是相关党员干部对党“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缺乏正确认识,更是因为这些人组织意识淡薄、党性观念不强。须知,纸里终究包不住火,党纪国法面前靠侥幸和蒙混永远无法过关。“亡羊补牢,犹未迟也。”犯了错误,知错能改、及时悔悟,才不会错上加错;反之,对组织的关心爱护予以拒绝,对组织的苦口婆心置若罔闻,到头来吃亏的还是自己。

“良药生人,不能生不饮者”,良药可以救活有病之人,但却无法救活不服用它的病人。无论是组织函询,还是提醒谈话、纪律处分等,都是组织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挽救。党员干部要珍惜机会,摆正心理天平,正视自身问题,切不可执迷不悟、一错再错。只有始终做到对党忠诚,相信组织、依靠组织,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时时检身正己,才能在干事创业的道路上行稳致远。

“躺平式”干部动真碰硬

近日,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在全州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开展“躺平式”干部专项整治工作,并召开专项整治业务工作培训会,围绕“躺平式”干部的具体表现和危害及如何推进专项整治等内容进行现场解答。

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担当、不用力”“玩忽职守不作为”等作风问题作出部署,要求纪检监察机关深挖根源、找准症结,精准纠治、增强实效。多地出重拳、下猛药着力破除“躺平式”的工作作风,持续释放向不担当不作为的“躺平式”干部动真碰硬的强烈信号。

干部,干字当头;公仆,公字为本。党的十八大以来,作风建设取得历史性、开创性成就,党风政风焕然一新,但现实中仍有少数干部不主动担当作为,工作消极被动、安于现状,缺乏干劲斗志,见到工作两手一摊,碰到问题两眼一黑,直接“躺平”,被称为“躺平式”干部。“躺平式”干部这种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的行为,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更耽误了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在基层的贯彻和落实。

“躺平式”干部站起来,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敢于动真碰硬,对典型作风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倒逼党员干部转作风、提能力,让混日子的干部没市场;开展常态化理想信念教育、党性教育和廉洁教育,让党员干部牢记使命担当,激发干事热情,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从思想深处拒绝“躺平”;完善和落实容错纠错机制,卸掉想干事、肯干事干部的心理顾虑,为担当者担当,让有为者敢为。

面对“躺平式”干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用好监督执纪利器,让党员干部葆有干字当头的冲劲闯劲,敢想、敢做、敢当,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

靶向纠治“小金库”

近日,湖南省长沙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党员干部违反作风纪律规定典型案例。其中一起为,长沙县开慧镇板仓社区原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张群,党总支委员文芳、江山设立“小金库”,用于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组织前往张家界、南岳等地旅游,违规吃喝和购买烟酒,违规支付消费支出,3人均受到处分。

从查处和通报的案例看,在严管严治的高压态势下,仍有部分党员干部暗中设立“小金库”。有的通过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获取收入设立,有的通过处置、出租单位资产获取收入设立,有的巧立项目费、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等名目套取资金设立,还有的不将经营收入纳入规定账簿核算或者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将公款变为少数人的“私房钱”,避开制度约束、便于个人支配,不仅严重干扰了财经管理秩序,还会助长铺张浪费、享乐奢靡的歪风邪气,容易滋生腐败问题。

私设“小金库”现象禁而未绝,既有主观因素,也有体制机制等多方面原因。一方面,少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纪法意识淡薄,对私设小金库的危害性认识不足,为了所谓的“方便开展工作”等目的任性妄为。另一方面,制度不完善,预算、资产管理不到位,监督机制不健全,也是“小金库”问题仍然易发多发的重要原因。

对私设“小金库”现象必须靶向纠治、系统施治。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对私设“小金库”保持零容忍态度,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及时通报曝光。要深入开展“小金库”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整治财务管理、资金使用过程中的腐败和不正之风。深化专项治理的同时,要注重抓关键、管长效,通过进一步规范各类收支管理,健全完善财务、资产管理制度,推动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

安徽省亳州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

陈显锋被“双开”

日前,经安徽省委批准,安徽省纪委监委对亳州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陈显锋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显锋身为长期从事环保工作的党员领导干部,忘本变质,辜负组织信任,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靠环保吃环保,践踏职业操守,公然利用职权为亲属“搭台铺路”,为不法商人牵线搭桥,由“治污者”变为“污染源”;财迷心窍,既想当官又想发财,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消费卡,无偿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贪欲膨胀,不择手段大搞权钱交易,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数额特别巨大。

陈显锋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安徽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陈显锋开除党籍处分;由安徽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海南农垦投控集团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王业侨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海南省委批准,海南省纪委监委对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王业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业侨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工作纪律,干预插手国有企业经营活动。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土地审批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王业侨身为长期在国土资源部门和海垦集团担任重要职务的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将公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其行为已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海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海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业侨开除党籍处分;由海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海南省国土资源厅原党组副书记、厅长

陈健春被开除党籍

日前,经海南省委批准,海南省纪委监委对原海南省国土资源厅党组副书记、厅长陈健春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健春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自己捞取政治资本;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选拔任用干部;违反生活纪律,腐化堕落,家风不正,对家人失管失教。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土地出让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陈健春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既想当官又想发财,私欲极度膨胀,将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和捞取政治资本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其行为已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海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海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陈健春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山东潍坊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

刘玉被“双开”

经山东省委批准,山东省纪委监委对潍坊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刘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玉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不信马列信鬼神,热衷迷信活动,官迷心窍,长期与“政治骗子”交往,妄图结交“大领导”“搭天线”“抄近路”,造成恶劣影响;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消费卡;违背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利;违反廉洁纪律,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违反工作纪律,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不正确履行职责;纪法意识淡漠,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滥权妄为,致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刘玉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玉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潍坊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烟台市福山区交通运输局原副局长

赵植国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日前,烟台市福山区纪委监委对福山区交通运输局原副局长、福山区原铁路建设管理局局长赵植国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赵植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消费卡、违反有关规定滥发津贴补贴;违反廉洁纪律,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无视党纪国法,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

赵植国严重违反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挪用公款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福山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福山区委批准,决定给予赵植国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强化案件警示震慑作用

山东通报5起风腐问题典型案例

近日,山东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5起由风及腐、风腐一体典型问题。

在这些案例中,有的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金、购物卡、酒水等,如山东省政府原参事于富华2013年1月至2022年9月,先后多次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礼金、购物卡及酒水等;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原党委委员、副院长周鹏2014年中秋节至2022年中秋节期间,先后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购物卡。有的借用私营企业主车辆、出入私人会所,如山东省政协原常委、提案委员会原副主任孙亮2014年1月至2022年,无偿借用私营企业主车辆,多次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宴请和娱乐活动安排。有的多次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如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邹川宁2019年1月至2022年1月,先后多次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宴请;枣庄市薛城区政府原党组成员,薛城经济开发区原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王磊2020年以来,多次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通报显示,上述5人均已受到严肃处理。

辽宁通报5起乡村振兴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案例

1. 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原负责人程显龙在高标准农田项目验收中不正确履职问题。2018年10月至2019年6月,程显龙在本溪满族自治县草河城镇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中,未按规定履行施工位置变更审批手续,未核实位置变更后的施工图纸,未按照验收规定进行取样检测,未及时发现施工方使用不达标材料、偷工减料等情况,最终导致工程项目出现质量问题。20227月,程显龙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按规定调整其享受的待遇。

2. 阜新市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原副局长姜久连在高标准农田项目中监管不力问题。2020年阜新蒙古族自治县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中,姜久连履行工作职责不到位,推动高标准农田重点项目建设不力,致使全县高标准农田项目57个标段有一半以上未完成工程进度,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姜久连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7月,姜久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 辽阳市辽阳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副主任白国瑞对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建设监管不力问题。2022年4月,在辽阳县柳壕镇黄套村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中,施工单位未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肥料撒施,致使3100亩水田错过最佳施肥时间。白国瑞作为全县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工作负责人,在发现问题后没有严格按照规定上报并纠正,存在工作失职行为。2023年4月,白国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 盘锦市盘山县工程审核办公室原股长郑国栋在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项目审核中未认真履职问题。2017年5月至2018年7月,郑国栋在审核盘山县古城子镇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项目时,将第三方造价公司出具的未经复核的《工程造价审核报告书》移交结算,致使该工程项目中有27项主体设备及材料的最终结算价高出实际采购合同价。2022年4月,郑国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

5. 葫芦岛市建昌县乡村振兴局原四级调研员马宝良在扶贫项目中不正确履职问题。2019年5月至11月,时任建昌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马宝良在县扶贫办与某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开展中药苍术苗木扶贫项目中,对县扶贫办先签购销合同后招标,以及中标金额、合同金额、实际支付金额均不相符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马宝良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3年6月,马宝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

湖北通报8起诬告陷害、恶意举报典型案例

今年以来,湖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纠树并举,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向诬告者亮剑,查处了一批诬告陷害、恶意举报案件。

1.襄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原干部彭某诬告陷害问题。2016年3月,彭某因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被襄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以下简称高新区法院)开除公职,2017年3月,宜城市人民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彭某对院领导及相关人员怀恨在心。2020年5月以来,彭某捏造高新区法院原院长宋某某、原副院长杨某等为其在伪造证件中提供便利、收受贿赂等问题,多次向中央、省、市各职能部门和纪委监委举报。经襄阳市纪委监委核查,彭某反映问题均不属实或查无实据,涉嫌诬告陷害。2022年5月,襄阳市监委将彭某涉嫌诬告陷害问题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2023年6月,彭某因犯诬告陷害罪及其他违法犯罪被宜城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2.鄂州市鄂城区汀祖镇董胜村原聘用干部董某某诬告陷害问题。2021年11月,董某某被董胜村委会解聘后,因要求该村党支部书记董某锐为其解决个人社保等问题遭拒,便捏造董某锐侵占集体资产、贪污补偿资金等问题,多次向省、市、区各职能部门和纪委监委举报。经汀祖镇纪委核查,董某某反映的问题均不属实。2021年12月,镇纪委在董胜村召开党员、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澄清。2022年3月至8月,董某某继续就捏造的董某锐违纪违法问题进行重复举报。经鄂城区纪委监委提级核查,反映问题均不属实,并向其反馈了核查结果。此后,董某某仍不断重复举报已有明确结论的问题,对董某锐个人及董胜村委会工作造成严重影响。2022年8月,鄂城区监委将董某某涉嫌诬告陷害问题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2023年2月,董某某因犯诬告陷害罪及其他违法犯罪被鄂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同年,鄂城区纪委给予董某某开除党籍处分。

3.咸宁市崇阳县石城镇荻洲村村民甘某某诬告陷害问题。2022年5月至2023年2月,甘某某因个人房屋拆迁补偿要求未得到满足,对石城镇、荻洲村干部不满,捏造石城镇镇长成某、荻洲村党支部书记邹某等人贪污及诈骗其拆迁补偿款问题,不断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经崇阳县纪委监委核查,甘某某反映问题均不属实,并将核查结果向其进行了反馈。此后,甘某某仍多层、多头重复举报,并公开发布镇、村干部强拆房屋、贪污补偿款等不实短视频,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涉嫌诬告陷害。2023年2月,崇阳县监委将甘某某涉嫌诬告陷害问题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2023年6月,甘某某因涉嫌诬告陷害罪被崇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4.荆州市公安局沙市区分局岑河派出所原所长周某某等人诬告陷害问题。周某某因被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对时任调查专班负责人李某心存怨恨。2021年11月,周某某伙同某企业负责人舒某某诈骗犯罪被公安机关查处,其仍认为是李某督办所致。为进行报复,周某某捏造了李某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问题,指使舒某某实名向中央、省相关部门举报。经荆州市纪委监委核查,两人反映问题均不属实,涉嫌诬告陷害。2022年8月,沙市区监委将周某某等人涉嫌诬告陷害问题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2022年9月,经荆州市公安局指定管辖,石首市公安局对周某某、舒某某立案侦查。2023年2月,周某某等人因涉嫌诬告陷害罪被石首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5.恩施州巴东县大支坪镇大支坪社区居民谭某斋、绿葱坡镇绿葱坡社区居民谭某元诬告陷害问题。2019年9月以来,谭某斋、谭某元因个人不合理诉求未得到满足,便捏造大支坪镇原党委书记向某招商引资毁坏天然林、装饰豪华办公场所等问题,多次向有关职能部门和纪委监委举报。经巴东县纪委监委及相关职能部门核查,两人反映问题均不属实,并反馈了核查结果。两人明知举报内容不属实,仍多层、多头重复举报,并通过发布涉及向某的不实短视频进行公开举报,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23年1月,巴东县监委将谭某斋、谭某元涉嫌诬告陷害问题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2023年2月,巴东县公安局经调查认定两人相关行为构成诬告陷害,分别给予谭某斋行政拘留五日、谭某元罚款五百元的行政处罚。

6.浙江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黄石分公司经理邹某某诬告陷害问题。2022年3月至4月,邹某某(中共党员)因在黄石市新港物流园区、下陆区承接业务不顺利,便捏造黄石市新港物流园区党工委书记汪某某、下陆区教育局局长张某某等人收受他人贿赂、收礼不办事等问题,变换字迹书写多封举报信,假借“黄石市工商联陈某”“下陆区一群老干部”等名义向黄石市委、市政府等单位寄信举报。经黄石市纪委监委核查,邹某某反映问题均不属实或查无实据,涉嫌诬告陷害。2023年2月,经黄石市纪委批准,大冶市纪委对邹某某涉嫌诬告陷害问题立案审查。2023年5月,大冶市纪委给予邹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武汉城市职业学院科研处副处长邹某某恶意举报问题。邹某某因长期未得到组织提拔,对学院选人用人工作心怀不满。2021年8月至12月,邹某某在武汉城市职业学院正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启动前、公示期间以及公示结束后,先后3次制作并指使他人分别向省市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学院纪委及其他人员散发匿名举报信41封,持续举报被选拔对象张某学历造假、学院“带病提拔”等问题。经武汉城市职业学院纪委核查,邹某某反映问题均不属实或查无实据,部分反映存在夸大歪曲事实的情况,严重干扰学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属于恶意举报行为。武汉城市职业学院纪委经立案审查,2023年5月,给予邹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8.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监利大队民警陈某诬告陷害问题。2022年6月至7月,陈某多次实名向中央、省相关部门举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分管人事工作的副总队长夏某某违规从事经营活动、发表不当言论、私下发展老乡会等问题。经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公安厅纪检监察组核查,陈某反映的问题均不属实。核查中,陈某出具情况说明,承认其因岗位调动诉求未得到满足,意图通过信访举报报复夏某某,威胁其解决本人调动问题,举报内容纯属捏造事实。陈某该行为涉嫌诬告陷害,鉴于其积极配合核查,认错悔过态度诚恳,未造成严重后果,违纪违法情节轻微,2023年1月,省公安厅机关纪委对陈某予以诫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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