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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倡廉(2022第25期,总第130期)

浏览次数: 日期:2022-09-06

 

反  腐  倡  廉


第25期(总第130期)

烟台海洋渔业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编发                                                                 2022年9月6日



为人民服务    让人民满意

 

8月30日上午,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在京举行。习近平总书记亲切会见受表彰代表,向他们表示诚挚问候和热烈祝贺,勉励他们牢记使命责任、勇于担当作为。

表彰奖励是选树典型,也是激励奋进。公务员是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坚力量。党和政府聚焦人民满意,对公务员队伍中建功立业、造福人民的优秀代表进行表彰。其中,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是公务员奖励的最高荣誉。今年首次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开展这项表彰活动,充分体现了对受表彰对象的高度褒奖和对公务员队伍建设的殷切期望,树立起谁让人民满意、谁就能立功获奖的鲜明导向。选树做出突出成绩、时代特征鲜明、赢得群众赞誉的公务员先进典型,也必将激励广大公务员见贤思齐、比学赶超,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坚守为民初心、厚植为民情怀,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397名个人、198个集体,这份承载着荣誉的名单背后,是一个个感人至深的故事和一颗颗竭诚为民的真心。他们是在重大斗争一线冲锋陷阵的“排头兵”,是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场干事创业的“领头羊”,是在平凡岗位创造不平凡业绩的“实干家”,是扎根一线、默默坚守、无私奉献的“老黄牛”,是以百姓心为心、帮群众解决烦心事操心事的“贴心人”……不同岗位、不同地区、不同职务,却都以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守初心,以真挚的人民情怀滋养初心,以牢固的公仆意识践行初心。值得注意的是,获得表彰的397人中,有12人的名字格外引人注目。他们的名字被黑框圈起,有的人因公牺牲时年仅31岁。禁毒英雄的儿子张子权,同样因禁毒牺牲;长期扎根乡镇基层一线的李鼎新,为防汛抢险救灾英勇牺牲;公安局长潘东升一心为民,护一方平安……他们用生命践行对党的承诺、对人民的承诺,用生命守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榜样如灯,照亮前行道路;榜样如旗,引领奋斗脚步。此次受表彰对象是公务员队伍的优秀代表,展示了公务员队伍忠于职守、担当作为的时代风采,他们的事迹可学可做、精神可追可及。广大公务员要向受表彰的先进个人和集体学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担当作为、真抓实干,不断创造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业绩。像他们一样冲锋在前、知难而进,面对艰险敢于挺身而出、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像他们一样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以钉钉子精神做实做细做好各项工作;像他们一样勤学苦练、增强本领,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向榜样致敬、向榜样学习,立足岗位、忠于职责,见贤思齐、奋发有为,用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诠释责任担当。

人民是我们党执政的最深厚基础和最大底气,人民满意是对公务员的最高褒奖。身为公务员,就要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造福,始终做人民公仆、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永远以造福人民为最大政绩,永远以人民满意为最大追求。要走好新时代群众路线,自觉同人民群众站在一起、想在一起、干在一起,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时刻把群众利益放在心上,努力成为人民群众信得过、靠得住的主心骨和好公仆。

竭诚为民是公仆最美的本色。广大公务员要把初心融入血脉、把使命扛在肩上,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以人民满意为标尺,恪守为民之责、厚植人民情怀,在新时代新征程上为党和人民赢得更大荣光,为“人民满意”这份崇高而神圣的荣誉增光添彩。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上半年

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

2022年上半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战略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部署要求,坚持把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的理念贯穿自身建设,严肃查处以案谋私、串通包庇、跑风漏气等突出问题,积极推动纪检监察干部以党性立身做事,加强自我改造,自觉锤炼过硬作风素质,切实防止“灯下黑”。

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共接收涉及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或反映1.14万件次,处置涉及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8300余件,谈话函询纪检监察干部3500余件次,对纪检监察干部立案近1200件,处分1100余人,移送司法机关54人,其中,处分厅局级干部34人、县处级干部230余人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纪检监察干部8700余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7500余人次,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980余人次,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160余人次,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76人。

 

紧盯节点   风腐同治

9月5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委员、执行局原局长孟祥违规收受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浙江省委原常委、杭州市委原书记周江勇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此前,山西、浙江、福建、广西、陕西等地纪检监察机关陆续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中秋、国庆将至,密集通报敲响廉洁警钟,释放出作风建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

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钉钉子精神推进作风建设,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为新时代伟大变革提供了有力作风保障。同时也要看到,“四风”问题树倒根存,高压之下顶风违纪行为仍有发生。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报曝光的典型案例看,节假日期间“四风”问题易发多发,且腐败和不正之风相互交织,有的利用过节之机打着人情往来的幌子大肆收受礼品礼金,有的心怀侥幸以隐蔽手段违规接受宴请、旅游安排。这反映出“四风”问题顽固复杂,由风及腐、由风变腐的风险始终存在,必须保持定力、寸步不让,把握节日特点,把握风腐一体的特点,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坚决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防疲劳厌战,确保节日风清气正。

一要切实把节点变成作风建设的“加油站”,推动节日风气持续向好。把握节日特点,紧盯“天价”月饼、蟹卡蟹券等背后的“四风”问题,密切与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强监督强监管同向发力,不断释放从严纠治的强烈信号。要结合实际找准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四风”问题,紧盯关键少数、重点场所,加大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力度,严查违规违纪问题,确保节日风清气正。坚持和完善节前教育提醒、通报曝光,节中监督检查、明察暗访,节后严查快处、督促整改的工作机制,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保持驰而不息的工作节奏,积小胜为大胜。

二要把握作风建设的阶段性特征,坚持风腐同查、一体纠治。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强调,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互为表里,正风肃纪不可分割,必须匡正风气、严肃党纪。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认识和把握不正之风与腐败互为表里、同根同源的关系,既严肃查处不正之风及其背后的腐败问题,坚决斩断由风及腐的链条,又坚持以案看风,注重从腐败案件中深入分析作风“活情况”、新动向,精准查找本地区本领域哪些不正之风与腐败关系最为紧密,哪些作风问题容易演变为腐败,有的放矢进行整治。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汲取教训,做到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慎始慎初、防微杜渐,防止在节假日的觥筹交错中逐步滑入腐败深渊,自觉筑牢拒腐防变作风“防火墙”。

三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坚持纠树并举、破立并进,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涵养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党性、党风、党纪是有机整体,党性是根本,党风是表现,党纪是保障。必须深刻把握三者关系,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作风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善于应用“全周期管理”方式,突出全要素、全流程,使“三不腐”各项措施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工作成效上相得益彰。要利用节点契机,把加强作风建设与推进廉洁文化建设贯通起来,把纠“四风”与树新风结合起来,探索创新弘扬新风正气的有效载体和手段,让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不断充盈。

节假日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节点,是检验领导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关口。要把“节点”当“考点”,以钉钉子精神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以具体问题的解决持续推动作风转变,为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提供坚强作风保障。

 

以钉钉子精神防治节日“四风”问题

 

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对纠治节日“四风”问题作出部署。中秋、国庆将至,要保持定力、寸步不让,把握节日特点,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坚决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防疲劳厌战,确保节日风清气正。

坚守节点纠治“四风”是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经验。节日风气是干部群众观察党风政风、感受社风民风的重要风向标,是正风肃纪反腐工作成效的重要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每逢关键节点专门印发通知、作出部署,一条条节日“禁令”成为遏制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的一道道牢固防线。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坚持和完善节前教育提醒、通报曝光,节中监督检查、明察暗访,节后严查快处、督促整改的工作机制,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锲而不舍、串点成线,有力推动节日风气持续向好,实践中也创造了不少好的经验做法。临近中秋、国庆节点,要坚持和深化运用这些经验做法,驰而不息强化监督执纪,坚决防治节日“四风”问题,以实际行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节点是干部作风的“考点”,必须盯住突出问题持续深化整治。经过一个节点一个节点的坚守,“清清爽爽”过节的氛围逐渐形成,但“四风”问题树倒根存,顶风违纪行为仍时有发生。从往年监督监管等情况看,中秋、国庆节前,必须高度警惕“天价”月饼过度包装、违规搭售礼品、助长享乐奢靡风气的现象,高度关注蟹卡蟹券违规泛滥发行流通诱发“四风”和腐败的风险。今年以来,纪检监察机关和发展改革、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密切配合,提前谋划,立足各自职责发布公告、修订标准,为纠治“天价”月饼等问题提供了政策“工具箱”,推动严格监管、强化监督执纪,不断释放从严纠治的强烈信号。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加强与职能部门的协作,督促抓好各项规定的落实,预防在前,坚决遏制涉及月饼、蟹卡蟹券“四风”问题。要把握不同地区、不同领域、不同层级节日“四风”问题的突出表现,精准施策、靶向治疗,严肃纠正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到位的行为,深入纠治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吃喝等不正之风,严肃查处打着人情往来的幌子搞团团伙伙、利益勾兑等问题,以具体问题的解决持续推动作风转变,管出习惯、抓出成效、化风成俗。

坚持守正创新,综合施策纠治节日“四风”问题。在充分运用已有成熟经验的基础上,要适应形势变化,创新工作方式,多措并举破除节日作风顽疾。创新督促责任落实的工作机制。压实各级党组织抓作风的主体责任,加强与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约谈提醒,督促其既严格自律又严负其责、严管所辖。贯通落实监督监管责任,完善与职能部门的工作会商、信息交流、联合检查、线索移送等机制,增强纠治“四风”合力。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进一步运用好大数据信息手段,充分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作用,不断拓宽监督渠道。紧盯关键少数、重点场所,加强明察暗访。坚持严的主基调,对发现的线索严查快结,对顶风违纪问题从严处置。大力倡导新风正气。利用节点契机,把加强作风建设与推进廉洁文化建设贯通起来,与传承节日传统文化结合起来,推动党政机关勤俭过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带头反对大操大办、“天价彩礼”、铺张浪费等不良习气,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持续向好,营造时代新风尚。

 

严惩恶势力    严查保护伞

 

8月29日,河北通报了唐山某烧烤店打人事件最新调查处理进展。检察机关对陈某志28名被告人依法提起公诉;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陈某志等涉嫌恶势力组织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对15名相关人员立案审查调查,对8名公职人员采取留置措施,初步查出违纪违法及涉嫌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行贿、受贿等职务犯罪问题,释放出严惩恶势力、严查“保护伞”的强烈信号。

人民群众对黑恶势力深恶痛绝,必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通报情况看,调查既针对唐山某烧烤店打人事件,又对嫌疑人过往涉嫌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清查;不但调查直接参与殴打的犯罪嫌疑人,也将整个涉恶组织一并纳入调查范围。2012年以来,陈某志等长期纠集在一起,在唐山市等地涉嫌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实施刑事犯罪11起,实施行政违法4起,逐渐形成了以陈某志为纠集者的恶势力组织。该恶势力组织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依规依法开展调查、及时公布调查结果,既是还原事件真相、还受害人公道的应有之义,也是回应舆论关切,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诉求。

对恶势力必须重拳出击、严惩不贷,对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更要查深查透、除恶务尽,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案例表明,黑恶势力之所以能够坐大成势、危害一方,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一些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利欲熏心、知法犯法,利用自身职权和职务影响为违法犯罪活动站台撑腰、提供庇护。陈某志等涉嫌恶势力组织十年间实施多起违法犯罪行为,反映出一些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为其提供“保护伞”。纪检监察机关对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深挖彻查,就是要铲除恶势力赖以生存的土壤,防止卷土重来、死灰复燃。同时,也向社会释放强烈信号,谁敢包庇放纵黑恶势力,谁就必然受到纪法严惩。

治政之要首在安民。唐山某烧烤店打人事件再次警示我们,扫黑打伞是一场持久战,必须深刻认识黑恶势力顽瘴痼疾的复杂性、反复性,任何时候都不能有松松劲、歇歇脚的想法。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持把扫黑除恶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打伞破网”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常态化、机制化。扫黑打伞,还要查改同步、标本兼治,以典型个案推动解决普遍性深层次问题。案发地的相关部门要举一反三、引以为鉴,深入查摆问题、研究整改措施、健全制度规范,注重抓早抓小、开展源头治理。

老百姓痛恨什么、厌恶什么,就打击什么、铲除什么。无论是深入调查案件、严查恶势力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还是下一步公正办理案件、依法严惩犯罪分子,都是以法治守护公平正义,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要慎终如始、再接再厉,以扫黑除恶、“打伞破网”的实际成效,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既要看得见   更要管得好

 

“根据大数据比对信息显示,你单位有党员领导干部涉及企业任职、工商出资,请高度重视……”前不久,山东省烟台市纪委监委将省委巡视发现的问题线索,反馈至市纪委监委驻烟台银行纪检监察组。

收到问题线索后,驻烟台银行纪检监察组立即将涉及到的36名党员领导干部逐一进行核查,最终6名党员领导干部被处理。

“移送的问题线索,内容比较具体,信息比较全面,为我们后续核查、调取证据提供了极大的方便,有效地缩短了处置线索的时间,也为后续深挖问题根源、明确整治面提供了思路。”驻烟台银行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说。

针对该案暴露出的烟台银行在员工管理方面的问题,驻烟台银行纪检监察组在市纪委监委的指导下,联合烟台银行合规部门开展银行员工违规在企业任职、出资问题专项整治,通过烟台市纪委监委协调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在较短时间内完成了全行1932名员工信息的查询、比对、筛查工作。

“我们对排查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派驻纪检监察组处置,接下来我们将充分利用反洗钱、业务监测及风险预警等技防系统,不断加强对员工日常行为监测排查,严防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出现。”烟台银行法律合规部总经理说。

“这次室组企联动,排查出21个单位41人未及时、如实报告个人工商信息,相关人员受到了相应的处理。”驻烟台银行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介绍,针对有的单位分管领导部署工作照本宣科,出了问题“推拖绕躲”,有的单位主要领导对员工管理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出了问题“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有的高管对分管领域工作监督约束不强等问题,驻烟台银行纪检监察组主动约谈人力资源部主要负责人,要求对人员管理条款进行完善,同时进一步明确转岗或退休的高管人员管理单位,抓好责任落实。烟台银行党委按照相关问责规定,对21名分管领导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此外,在内部监督层面,驻烟台银行纪检监察组建立了与监事会、审计、风险合规一体监督机制,统筹发挥各类监督主体职能优势,提高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和质量。在外部监督层面,形成银保监分局、银保监局纪检部门、市纪委监委联动工作机制,共享监督信息、相互支持配合,着力解决“管得着的看不见,看得见的管不好”的弊端。

“市纪委监委对我们的指导、帮助是多方面、全方位的,我们不仅提高了线索处置的速度,而且使监督更实、执纪更硬、作风更强。”驻烟台银行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表示。

 

拒不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   王滨被双开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政治意识淡漠,拒不落实党中央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重大决策部署,既制造、放大金融风险,又大搞金融腐败,长期弃守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大搞任人唯亲唯私唯利,严重污染所在单位政治生态,管党治党宽松软,不愿监督、抵触监督,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和宴请;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巨额钱款,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家风败坏,长期极度纵容甚至帮助其亲属进行违纪违法活动;毫无敬畏,擅权妄为,甘于被“围猎”甚至主动寻租,将公权力当作攫取巨额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贷款融资、项目合作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王滨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等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王滨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党的十九大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长期收受礼金并对抗组织审查

 郝春荣(女)被双开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辽宁省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郝春荣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郝春荣理想信念丧失,纪律意识淡薄,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收受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背组织原则,长期瞒报个人有关事项,在职务提拔、工作调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为官不廉,亲清不分,贪欲膨胀,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审批、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郝春荣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郝春荣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免去其第十三届辽宁省委委员职务,终止其辽宁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山西省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李佳

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内、政务撤职处分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第十九届中央候补委员,山西省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李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佳同志党性原则缺失,组织观念淡薄,纪律意识不强,在党内选举中搞变相拉票等非组织活动,违规打探党风廉政意见情况,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私营企业主所送贵重礼品。

李佳同志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并构成职务违法,应予严肃处理。鉴于李佳同志违反组织纪律行为发生在党的十八大前,且其能够配合组织工作,如实说明本人违纪违法问题,主动上交违纪违法所得,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对其可予从轻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给予李佳同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政务撤职处分,降为副省部级;按规定调整其享受的待遇;终止其党的十九大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的处分,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北京市人保障局原党组成员、

副局长贺锐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北京市委批准,北京市纪委市监委对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贺锐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贺锐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购物卡;违规打探案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承租土地、承揽工程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贺锐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贺锐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十起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1、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委员、执行局原局长孟祥违规收受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13年至2021年,孟祥先后收受礼金共计32万元;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食用高档菜肴、饮用高档酒水,费用由私营企业主支付。孟祥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月,孟祥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席蔡鄂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及打高尔夫球等活动安排,违规出入私人会所问题。2013年至2021年,蔡鄂生先后收受礼金折合共计123.46万元和书法作品2幅;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在北京安排的宴请,食用高档菜肴,费用均由私营企业主支付;与家人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旅游,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打高尔夫球活动,多次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宴请,相关费用均由私营企业主支付。蔡鄂生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月,蔡鄂生被开除党籍,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浙江省委原常委、杭州市委原书记周江勇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13年至2021年,周江勇先后收受礼金共计56万元、3.6万美元以及价值18.3万余元的生肖纪念金币;先后数十次接受5名私营企业主在公司内部食堂等场所安排的宴请,并饮用高档酒水。周江勇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月,周江勇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4、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刘宏武违规收受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13年至2022年,刘宏武先后收受礼金折合共计94.13万元;多次在私营企业主为其设置的专门场所接受宴请,饮用高档酒水,相关费用由私营企业主支付;提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后不久,即接受私营企业主为其筹办的“升官宴”,到案前一天仍在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刘宏武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6月,刘宏武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5、西藏自治区政府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张永泽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13年至2021年,张永泽先后收受礼品、礼金折合共计106.61万元和虫草10斤;与家人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食用高档菜肴、饮用高档酒水,费用均由私营企业主支付。张永泽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6月,张永泽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6、山西省长治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李国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问题。2013年至2020年,李国强先后收受下属、私营企业主赠送的礼金和高档酒水等礼品折合共计263万余元,其中多次发生在中秋、春节等节日期间;李国强及其家人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提供的赴境外和广西、福建等地旅游安排,相关费用均由私营企业主支付。李国强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月,李国强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7、福建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原总队长陈小兵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13年至2021年,陈小兵先后收受礼金共计25万元和高档酒水等礼品,其中多次发生在中秋、春节等节日期间;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长期无偿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租用的场所组织违规吃喝。陈小兵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8月,陈小兵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2年4月,陈小兵因犯受贿罪,被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

8、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委原书记、一级巡视员王希静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乱作为假作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安排使用公款购买、装修别墅供个人招待使用问题。2017年至2020年,王希静盲目追求财政收入“过百亿”目标,要求职能部门虚增财政收入、编造虚假数据,造成严重不良影响;为追求政绩,未经可行性研究论证,要求多家国企举债投资,强行推进某建设项目,造成大量建筑空置浪费。2014年至2021年春节,王希静先后19次收受礼品礼金折合共计21.1万元;违规安排区属某国企使用国有资金购买、装修别墅1套,供个人招待使用。王希静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月,王希静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9、海南省三亚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蓝文全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3年至2019年,蓝文全先后20次收受3名私营企业主赠送的146条高档烟、90瓶高档酒水,其中多次发生在中秋、春节等节日期间。蓝文全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3月,蓝文全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0年6月蓝文全因犯受贿罪,被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180万元。

10、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裁沈东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公款吃喝,接受超标准接待问题。2013年至2021年,沈东先后收受现金、高档酒水等礼品礼金折合共计21.7万元,其中多次发生在中秋、春节等节日期间;组织原同事聚餐,餐费用公款报销;在广东省分公司出差期间,接受下属单位超标准接待,饮用高档酒水。沈东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5月,沈东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指出,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钉钉子精神推进作风建设,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为新时代伟大变革提供了有力作风保障。但“四风”问题树倒根存,高压之下顶风违纪行为仍有发生。这些问题影响党的形象,损害党群关系,教训极为深刻。

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强化纪律意识,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各级党组织要永葆“赶考”的清醒和坚定,严肃认真落实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统筹推进正风肃纪反腐。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扣公款公权、紧盯隐形变异和风腐一体现象,持续深化纠治“四风”问题,坚决防止反弹回潮。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坚持纠树并举、破立并进,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涵养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强调,中秋、国庆节假将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握节日特点,紧盯月饼、蟹卡等背后的“四风”问题,密切与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强监督强监管同向发力,不断释放从严纠治的强烈信号。要加强对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规定要求的监督检查,推动勤俭过节,把资金用到关键处、用到老百姓关心的事情上。要结合实际找准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四风”问题,紧盯关键少数、重点场所,加大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力度,严查违规违纪问题,确保节日风清气正,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福建省纪委监委通报三起

广西通报五起上海通报五起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中秋、国庆将至,为驰而不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治节日“四风”问题,营造“清清爽爽”过节的浓厚氛围,福建、广西、上海省(市)纪委监委分别通报三起、五起和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南平市原副市长朱仁秀违规收受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宴请和娱乐活动安排问题。2013年至2018年,朱仁秀担任松溪县委书记,南平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期间,与其配偶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邀请,前往吉林省旅游,交通、住宿等费用均由管理和服务对象支付;多次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祝贺其女儿结婚名义赠送的礼金。朱仁秀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月,朱仁秀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2年8月,朱仁秀因犯受贿罪被判处刑罚。

2、泉州市泉港区拘留所原二级警长陈玉标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7年10月至2021年2月,陈玉标担任泉州市公安局泉港分局山腰派出所、后龙派出所教导员期间,多次在春节、中秋等节点,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高档烟酒、茶叶、购物卡等礼品和礼金。陈玉标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8月,陈玉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1年11月,陈玉标因犯贪污罪被判处刑罚。

3、福安市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原党支部书记、经理刘顶奇违规吃喝、送礼、发放津补贴和福利问题2017年12月至2021年1月,刘顶奇用截留溢余粮食销售款、机械使用费等款项设立“小金库”,用于违规接待,购买海鲜干货和超市购物卡违规送礼,以节假日名义违规给员工发放津补贴。刘顶奇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2月,刘顶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4、广西宏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何有成违规收受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安排问题。2019年至2021年下半年,何有成多次收受下属所送的礼金共计9万元;多次参加私营企业主在公司内部安排的“一桌餐”宴请;与家人2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前往贵州、湖南等地旅游,相关费用由私营企业主支付。何有成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7月,何有成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5、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周元明违规收受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13年至2022年4月,周元明多次收受私营企业主所送的礼金共计25万元;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周元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7月,周元明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6、百色市田阳区委原副书记徐毅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安排,长期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问题。2014年至2021年,徐毅收受工程老板所送的酒、茶叶等礼品折合共计13.84万元;多次接受工程老板安排的宴请以及ktv娱乐活动;向私营企业主借用1辆小轿车,长期无偿使用。徐毅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5月,徐毅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7、河池市生态环境局原二级调研员覃献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问题。2013年至2020年,覃献生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的礼金和手表、购物卡等礼品折合共计3.94万元;与家人2次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前往内蒙古、成都等地旅游,相关费用由管理和服务对象支付。覃献生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3月,覃献生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8、梧州市长洲区教育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梁军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17年至2020年,梁军多次接受有关供应商安排的宴请;在中秋、春节等节日多次收受有关供应商所送的酒、茶叶等礼品;与家人前往重庆旅游,相关费用由有关供应商支付。梁军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4月,梁军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梁军因犯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9、奉贤区原副区长、市长兴岛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原专职副主任顾佾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收受礼金、违规配备驾驶人员等问题。2013年至2021年,顾佾多次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并收受大额礼金。2017年至2021年,顾佾在已实施公车改革并领取车贴的情况下,违规配备专职驾驶人员。顾佾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和职务犯罪问题。2022年8月,顾佾受到开除党籍、政务开除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10、崇明区文化和旅游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黄海盛违规占用下属单位车辆等问题。2018年8月至2021年8月,黄海盛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长期占用区文化和旅游局下属单位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车辆,相关使用费用均由该公司承担。此外,黄海盛对该公司违规购买公车负有领导责任。黄海盛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7月,黄海盛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并被责令退缴违纪款。

11、松江区中山街道原四级调研员、“三农办”原主任余传平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并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20年4月至2021年7月,余传平先后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并收受礼品礼金共计6000余元。2021年11月和12月,余传平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并被责令退缴违纪款。

12、上海贤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原党总支书记、董事长张卫东等人违规公款购买、发放月饼等问题2021年8月,张卫东授意下属先后多次用公款购买某五星级酒店月饼及月饼提货券并用于发放,价值4.2万余元。公司党总支副书记、工会主席王仙华收受月饼及月饼提货券20份,价值8000余元;副总经理姚莘、刘伟华分别收受月饼10 份,价值4000余元。张卫东、王仙华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8月,张卫东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王仙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姚莘、刘伟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4人均被责令退缴违纪款。

13、闵行区交通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副主任周志华等人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并收受礼金问题。2021年,周志华和该中心工程监督科负责人倪伟刚、安全质量监督科科员楼基伟、工程管理科科员张虎、执法大队三级主办钱京德等5人,多次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并分别收受2000至1万元礼金。2021年12月,周志华、倪伟刚、钱京德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楼基伟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张虎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5人均被责令退缴违纪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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